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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物警戒五项法

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系统

基于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》因果判定关联性评价标准

五项分析法: 时间关联;已知反应;撤药减轻;再激发反应;混杂因素

WHO国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合作中心建议使用的方法:该方法是根据"药品"和"不良事件"的关系程度,运用综合分析方法,将药品和不良反应分为肯定、很可能、可能、不可能、未评价、无法评价六个等级。目前我国使用的因果关系评价方法即属于此类。

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估

请根据以下五个标准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评价:

1. 用药与ADR的出现有无合理的时间关系
无法确定
2. 反应是否符合该药已知的ADR类型
无法确定
3. 减量或停药后反应是否消失或减轻
无法确定
4. 再次使用可疑药品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
无法确定
5. 反应是否可用并用药的作用、患者病情的进展、其他治疗的影响来解释
部分原因

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标准

判定 描述
肯定 用药及反应发生时间顺序合理;停药以后反应停止,或迅速减轻或好转(根据机体免疫状态某些ADR反应可出现在停药数天以后);再次使用,反应再现,并可能明显加重(即激发试验阳性);同时有文献资料佐证;并已排除原患疾病等其他混杂因素影响。
很可能 无重复用药史,余同"肯定",或虽然有合并用药,但基本可排除合并用药导致反应发生的可能性。
可能 用药与反应发生时间关系密切,同时有文献资料佐证;但引发ADR的药品不止一种,或原患疾病病情进展因素不能除外。
可能无关 ADR与用药时间相关性不密切,反应表现与已知该药ADR不相吻合,原患疾病发展同样可能有类似的临床表现。
待评价 报表内容填写不齐全,等待补充后再评价,或因果关系难以定论,缺乏文献资料佐证。
无法评价 报表缺项太多,因果关系难以定论,资料又无法补充。

综合评价结果

请完成评估